最近曾经因为consumer claims tribunal的事耿耿于怀,好像很不顺利,很多障碍似的。但是再三思考过后,觉得因为此事件而把我的胆量练了出来!
一直以来胆小的我,(除了被人家冤枉以外)因为上帝没有赐我一张像宋世杰的口才,往往都不敢在大庭广众和别人争吵,每每都是像哑子吃黄连,有苦自己知。从小到大,爸爸的话就是law, 孩子们是不能反驳的,如果一应嘴,下场就不堪设想!渐渐的,在那环境成长的我,学会了就算有多么的委屈,也得啃了它,绝不能出声!
一向以来我骂人最厉害的方式就是在书写方面,有谁在工作上弄我生气的话,我会手下不留情的用email shoot 他们, 有时候会shoot到他们死得目不忍睹!近期好像已有三,四个人被我酱shoot死了!(对他们的家属,我致万二分的歉意!)
这次的Consumer Claim Tribunal, 不只是我生平第一次上法庭听审,也是我第一次在大庭广众陈词。因为自己不是律师,但却必须面对着法官,难免会很紧张和害怕!但是我也体会到法官也是人,只要我没做错事,我不必害怕,也不必惊慌,所有的事,只要很坦白和老老实实的呈现给他就是了!至今已经上了两次的法庭,所练出来的胆也越来越大了!现在的我,在经过这场官司之后,比较有胆量在大庭广众和别人较量了!
不过我得在此声明,我说的是“比较”有胆量,而不是“很有胆量”或“有很大的胆量”,所以如果你看到我给人家欺负时,还是不敢出声的话,不要取笑我或问我不是说很大胆了咩?嘻嘻!就算最终我还是输掉了这场官司,不过能练出了我一点点的胆量,算是塞翁失马,焉知非福,不也乐呼?!


对啦!对啦!这样想就不会觉得很委屈了!
(但以后她骂我的机会也会越来越多了。。。呜。。呜。。。)
我欣赏你的态度,赞!
英文好才可以EMAIL SHOOT死人,哈哈